应考者完陈规定课程的测验和稽核,并获得及格成果,可请求结业。
到场初等教诲自学测验的考生,具有下列条件,方可到场结业检察,操持自学测验结业证书。
①考完本专业测验方案所划定的实际课程且测验成果及格。
②完成该专业所划定的理论性关键课程稽核,并获得及格成果。
③头脑品行经判定切合要求。
④操持本科结业证书者,必需具有国度供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结业证书。
考生依据专业测验方案本人判别并请求结业,市自考办不卖力关照考生操持结业手续。
凡切合结业条件的考生,在划定的工夫内(上半年6 月上旬,下半年12月上旬,详细工夫以外地自考办布置为准)持《准考据》、《身份证》、所有《课程及格证》,操持本科结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结业证原件,到地点市自考办请求操持结业证书,经市自考办初审切合条件者,打印考生根本信息单,交考生查对具名,并发给《初等教诲自学测验结业生头脑品行判定表》。退职职员由考生地点单元的人事(劳资)部分的卖力人写出考语,加盖单元公章;非退职职员由乡当局或街道服务处考核并写出考语,加盖公章。
经市自考办、、省自考委三级考核后,切合条件者,发给结业证书及结业生档案。